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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完善节能审查前期工作 促进重大项目早开快开
发布时间:2022-05-23 阅读次数:147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尽早开工,市发改委积极梳理项目前期程序,制定印发《完善节能审查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加快建设的通知》,最大限度压缩节能审查前期要件准备时间,推动形成“拿项目说话、拿实绩交卷”的工作氛围。
按照《通知》精神,拟建项目即收即报,需能耗替代的项目,完成立项后,可“一项目一报、一事一办”申请纳入全市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方案。
办理要件一次性告知
向区(市)县发改局和项目业主书面一次性告知开展节能审查所需要件清单,指定专人服务项目节能审查全流程。
节能审查要件并联办理
督促项目业主加快节能审查前期要件准备,统筹项目设计、环评和能评,完成立项后同步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等要件,市级部门同步组织等量减量替代项目相关文件。
下一步,市发改委还将坚持“赶早不赶晚”,适度超前,系统谋划,主动作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见效,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