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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发改局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操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2-03-01 阅读次数:1223
本报讯 近期,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采纳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工作。
去年下半年,龙岗区审计局在该区发改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内部控制环节制度不完善,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概算金额调整审批不规范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该单位完善概算评审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加强项目概算审批环节监管,确保概算评审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该区发改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于近期修订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明确了概算送审金额发生改变时的内部报批环节,增加了概算调整的评审流程图。规程提出,当政府投资项目进入正式评审程序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质性内容变更申请、送审金额发生改变时,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送审金额发生改变的原因并提请发改部门相关领导审批,评审意见按领导审批同意后的概算送审金额执行。此外,该单位还修订了《评审中心委托造价咨询有关工作的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约束了受委托的协审单位擅自更改项目送审金额的行为。规定强调,协审单位必须接受区发改部门对其协审工作进行评价,区发改部门根据得分情况对协审单位作出相应处理,若一年内出现两次得分小于60分的情况,将取消该单位本年度的协审资格。 (刘惠贤 谢镜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