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个省级财政评审机构开展了绩效评价业务,在具体评价中,各评审机构围绕当地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拓宽评价范围、丰富评价内容、增强评价实效,为促进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提供了坚强支撑,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云南、河北、青岛、河南、陕西等地省级财政评审机构的评价工作特色突出,对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实效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
积极探索推进绩效评估,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实现绩效(评审)管理结果多元应用。一方面,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做深做实绩效评价。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绩效评价覆盖“四本预算”。2020年,聚焦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和综合交通网络建设等重点领域对2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13.54亿元,涵盖所有评价类型。二是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组织部门对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自评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三是建立自评结果抽查复核机制,省财政厅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复核,对1个部门整体绩效和5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涉及财政资金16.19亿元。四是推进财政和部门绩效评价“双落实”。贯彻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鼓励和推动省级预算部门选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形成多方参与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不断健全激励约束并重的结果应用体系。一是有保有压、分类支持。2020年绩效评估项目梳理27条问题,提出38条工作建议。提出“继续支持”“部分支持”和“调整完善”的建议,清理过高承诺和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盘活存量,专项资金管理从“只进不出”成为“有进有退、有增有减”的动态活水。二是兑现奖惩、硬化约束。通报表扬2020年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综合得分排名前8名的省级部门(单位)并各奖励100万元部门预算机动金。组织省级部门分别在7月和10月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目标实现情况开展“双监控”。充分应用评分硬杠杆,在编制2021年省本级预算时,对审核评分达不到75分的项目,不纳入财政项目库,不安排下年度预算,从源头实现了财政评审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三是总结经验、优化完善。23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总结工作经验43条,梳理问题96条,提出相应工作建议96条,评价报告正式印送部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价报告和抽样发现问题提供厅预算处和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处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督促部门将自评材料和重点评价报告主动在本部门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考核项目、运用结果。评估评价与目标编审、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信息公开情况一并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五个挂钩”考核体系,结果用于部门预算安排。
河北省财政评审测算中心
积极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施专项资金绩效中期评估和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效促进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加强对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考核。其中: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中期评估涉及专项资金124项,共计714.72亿元,评估资金规模是2019年1.5倍。主要特点:一是聚焦评估重点。选取了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关注度高的、影响较大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中期评估,包括科技创新、扩大开放、转型升级、生态治理等11个支持方向。二是规范评估流程。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绩效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绩效中期评估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完成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多种评估形式,并对中期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审核,提高了评估质量。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在中期评估中发现的明显偏离绩效目标、大幅度落后进度要求或难以完成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督促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采取暂缓或停止拨款、调整预算、调整绩效目标指标等措施。
河南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
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预算评审工作转型,巩固拓展绩效评价,助力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一是创新评价方式方法,圆满完成2020年度省级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年初及早谋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采取“中心自行评价+借用第三方机构力量+专家全程线上质控”的组织模式,及时启动并按时完成免费“两癌”筛查民生实事资金、中医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等9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量(省级)约42亿元。为有效降低疫情影响,确保工作进度和评价质量,提高信息获取的全面精准程度,着力出新招、出实招,科学合理设计共计200余项评价指标,研究制定全面详细易用的基础数据收集需求,统筹资金量占比、资金使用模式和项目管理方式,精准选取典型对象开展现场调研,探索进行远程数据资料核实,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问卷调查,依托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微信群加强沟通联络,电话访谈深入了解项目情况等。二是加快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在研究制定河南省通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及评分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部署,选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局、体育局、科学技术协会等4个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通过座谈、查验资料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评价部门整体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重点关注和分析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经验做法,发现潜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部门提高整体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陕西省预算资金评审中心
积极履行职能,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扩大评审覆盖面,共完成绩效评价项目25个,涉及资金105亿元。
一方面,丰富评审评价类型,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发展。一是试点开展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3个部门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7个部门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推进绩效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探索项目库创新管理模式。围绕“两标准、一审核、一课题”管理核心思想,制定了《项目库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云项目库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要点的通知》,明确评审目标及方法,对项目库中新设立及需要调整的专项资金进行了审核。共审核专项资金80项,入库项目16270个,涉及资金20668亿元。审核通过项目3103个,建议安排资金233.5亿元,下达预算项目2299个,涉及资金225.12亿元。在此基础上,以“进一步推进我省财政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思路”为课题,认真梳理我省项目库建设及管理现状,构思项目库建设的信息化系统和制度管理,提升项目库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发挥绩效评价实效,提升预算编制合理性和预决算公开规范性。一是逐步压实省政府重大项目和新增专项资金预算编报。2020年,共承接省脱贫攻坚普查项目经费等各类政府重大项目和新增专项资金评审项目74个,涉及预算申请金额28亿元,审核建议19.7亿元,审减率为29.9%。与2019年相比,预算申报项目减少7个,申请金额减少10亿元,审减率持续下降2.1%。部门项目预算测算合理性逐渐提升,事前评审在压紧压实预算申报上发挥出了应有的效力。二是市(区)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规范性有所提升。2020年上半年,中心审核西安、咸阳、延安、安康4个市的市级政府部门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共提出问题2171条。下半年,在审核2019年决算公开时,以上4市市级政府部门决算公开共存在问题942条。问题数量下降56.6%,决算公开规范程度明显改善。三是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规范性逐年提高。中心对114个省级部门的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以及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复审,结果显示自评规范性较去年进一步提高。114个省级部门中,74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审核结果为“优”,占比为64.91%,同比增长41.43%;107个涉及项目支出的部门中,87个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审核结果为“优”,占比为81.31%,同比增长35.86%。
青岛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积极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评价数量、评价金额、监督手段三个拓展,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按照财政部要求,指导预算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协调相关处室对2019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统计摸底,梳理出46项资金自评清单,确保“应评尽评”;督促相关处室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审核、报送自评材料,汇总46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并报财政部青岛监管局备案。二是做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组织、指导区市做好2020年度绩效目标和2019年度绩效自评的在线填报、审核及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填报率、审核率均达到100%,并及时对审核存在问题的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各区市切实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在直达资金100%下达至各区市后,第一时间制定直达资金绩效目标编审工作方案,印发《关于提报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组织各区市对所有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安排的项目编制绩效目标,并会同12个区市财政部门,对211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全面逐一审核,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建议,确保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整规范、科学合理。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本公众号转载仅作同行学习研究之用,如涉版权,后台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