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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严把“三个阶段”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
发布时间:2021-12-15 阅读次数:1162
一、项目发承包阶段。一是坚持先评审后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须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并经评审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按政府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进行实施,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二是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并进行现场踏勘,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三是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结算方式、计价类型、调价方法等,避免结算评审争议。
二、项目施工阶段。一是加强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通过购买社会中介技术力量加强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严格控制施工阶段中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工作,对重要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部位要求留存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对合同外增加造价事项须报区政府造价领导小组审定;二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资金拨付手续,防止虚报工程量、超付进度款情况发生,加强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三、工程竣工结算阶段。一是制定工程结算项目资料清单,根据《袁州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由建设单位完善资料并进行初审后送财政部门二审;二是项目结算审核由财政评审部门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咨询单位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并实行项目三级复核制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对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中介服务成果的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挂钩,同时加强对各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行为列入不良信用记录,追究有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宜春市袁州区财政局 袁小平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宜春市财政局_县市动态】